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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的业务。
等忙过最疯狂的几天,公盘上还有不少过去组里做的讲座录像和文稿,言谨也都看了一遍。
那些讲座的主讲人都是周其野,比如电影制片环节的法律风险,或者视听作品版权保护要点。
他思路清晰,风度极好,举的那些实例让言谨感觉大有收获,有时候甚至不舍得就这么一下子过去了,先泛听,再拖着进度条精听,外加做笔记。
不用加班的日子,她晚上七点多离开律所,从陆家嘴走到东昌路,在小区外的步行街上买份馄饨或者炒饭外带,回去出租屋里,还会打开笔记本电脑,坐在沙发上一边吃饭一边看。
看得多了,也发现周其野一些小毛病,比如说话的时候喜欢中英文混搭,经常讲到一半想不起一个词的中文表达,而且还不仅限于专有名词,甚至包括一些副词和连词,somehow,otherwise,either……or。
那些讲座都是去国企、私企或者电影院校做的,有一场最后的问答环节,主持人说:谢谢周律师给我们带来一场中英双语讲座。
言谨笑出来,暗自模拟听众们的腹诽:这人好装啊! 自此,她每次听到他夹英文,就给他一个个地画正字记下来,觉得自己挺无聊的,也挺无奈,跟老板熟悉起来的方式竟是这样。
但不管怎么说,当时还是颇有些职业自豪感的,觉得老板真的是要在国内整出一个新的法律服务行业分类来,自己在其中也大有可为。
大概也是因为把这些视频循环看了几遍,两周之后,当周其野发邮件给她,让她帮忙准备一个电影节讲座上的PPT,只给了文章草稿,沟通了框架,她很顺利的就做了出来,发给他,稍作修改就过了,得到一个简单却鼓舞的回复,Greatwork! 言谨看着,又想起面试上周其野对她的称赞,那种类似于老外的夸张表扬,但还是挺高兴。
那年的电影节出了件挺有名的事,开幕式之后的第二天,搞了个中美电影合作论坛,冯小刚就在那个论坛上骂好莱坞发行人哈维韦恩斯坦是个大骗子,坑了中国电影人好多钱。
叫现场记者拍下了,文字也发到网上,一时间引起不小的关注。
正好周律师要在上戏做的法律讲座就是关于电影跨国采购和海外发行的,言谨看到那则新闻,忽然有种时势造英雄的感觉。
材料打印了百来份,全部装订成册,以及当天打杂,负责签到、发材料、收名片,也都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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